2025年6月,宁波东钱湖镇前堰头村一起持续数年的刑事申诉案件再度引发关注。77岁的曹仁英自2021年10月底刑满释放后,始终质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指控,其申诉材料揭示的村庄治理矛盾与司法认定之间的差异,成为观察基层治理困境的典型样本。
往事回顾与村庄治理
2001年,时任村支书陈志康因公殉职,其遗孀曹仁英与村民至今铭记这位带领村庄种植杨梅林、清偿集体债务的带头人。然而,陈志康殉职后,前堰头村陷入治理真空:良田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村集体资产承包款去向不明等问题累积,10余年间8任村支书更迭未能扭转局面。
图示:时任前堰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志康的办公室
2017年,陈志康之弟陈志丰在村民联名推举下参选村支书。这位曾担任企业高管的陈志丰上任后,将清查村务账目作为工作重点。据查账小组记录,倚子岙山林承包合同存在重大疑点:村民周国平以年租金3000元承包10亩山林,实际使用范围远超合同面积并转租,年收益可观。村民举报多年未获处理,直至陈志丰启动核查。
查账风波与司法介入
矛盾在2018年11月激化。查账小组要求村会计核对账目时,陈志丰与当时在场的胡姓公职人员(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发生争执。根据后续调查材料显示,陈志丰与胡姓公职人员有肢体接触后,相关执法部门介入,陈志丰及其妻王惠菊、嫂子曹仁英等5人先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示:宁波日报报道陈志康先进事迹
2019年,鄞州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陈志丰为首的6人团伙为把持基层政权,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值得关注的是,被告方平均年龄61岁,包括拄拐杖的老人,且被指控行为多为信访举报:2018年2月至11月间,村民6次赴市信访局反映账目问题,接访记录均注明“未发生冲突”。辩护律师指出,除王惠菊曾表达诉求方式激烈外,其余行为均属表达诉求范畴。
审理过程与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中,关键证据缺失加剧争议。被告人史德良对前期笔录提出异议,有伪造嫌疑。相关部门解释因技术原因未能提供完整审讯音像记录。还有村民反映,村委会监控录像未能完整呈现事件全貌。
图示:陈志康殉职后村民们自发组织悼念活动
2020年1月,宁波中院终审维持原判:陈志丰获刑3年6个月,曹仁英获刑2年。判决书认定相关人员“以威胁、滋扰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但村民联名信坚称,这群老人仅为查清集体资产去向——这一诉求最终在2019年部分实现,周国平因非法占地获刑11年,涉案山林被收回。
图示:“心系群众好支书”陈志康的遗孀曹仁英一直在刑事申诉
申诉之路与治理反思
当前,曹仁英等人的刑事申诉仍在进行。案件折射的基层治理课题值得深思:当村民通过合法渠道监督村务时,如何界定合法表达诉求与违法行为的边界?司法机关对相关行为性质的认定标准是否应考虑行为动机与客观影响的匹配性?
值得关注的是,该村所在区域曾有多名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包括原东钱湖管委会主任叶继松、原鄞州区委书记褚银良均受到法律制裁。但村民们仍在等待一个答案--那些为查清集体资产流失而奔走的老人,为何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涉案人员?这场跨越二十年的村庄治理事件,其过程和结果或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思考。(叶 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