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由南阳市率先提出并在全国推行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被写进《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织织工作条例》第六章第十九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实践出真知。2004年,为有效处理农村基层事务,我市探索性地提出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从乡村规划、公益事业到社会保障、乡村治理等大事小事,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该工作法的运用,激发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进了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肯定。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强调,村党组织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2004年至今,经过理论上的提升、制度上的完善、内容上的丰富和实践上的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基层中诞生,在砥砺中成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根植实践,历久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