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薛玉 方显斌 通讯员 马志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强化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和水平,近日,西峡县检察院组织对一起挪用公款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西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国强带领干警参与庭审观摩,以观代练,以听促学。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讯问、举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法庭辩论环节,针对辩护意见中的量刑情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重点突出的答辩。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深入剖析了犯罪的根本原因,警示领导干部要守住理想信念关、亲情关、交往关。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没有守住纪律底线,愧对组织培养,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出庭情况和办案质量评议,王国强副检察长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等,用理论指导实践,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庭审工作;二要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将庭审准备向前延伸至审查报告制作,庭审前重点准备“三纲一书”进一步熟悉证据,听取辩方意见,有针对性地制作庭审预案,必要时进行庭前模拟训练;三要提高答辩能力,强化当庭讯问,强化当庭正、质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做到有理、有力节,公诉意见要突出说理性、生动性和即兴性。法庭辩论牢牢把握辩论主动,完整引用法律规定,时刻保持沉稳镇定。
下一步,西峡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听庭观摩评议活动为契机,以听促学,以评促改,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着力加强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以队伍素能提升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